群体竞赛与体测

    群体竞赛与体测

    学校师生群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者:zwf  时间:2017年03月28日 10:20  

    为确保学校组织的师生群体活动安全,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校园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群体活动项目

    学校开展的群体活动是指在由体育教学部组织或者承办的校内外师生的群体活动,如校田径运动会、学院学生的篮球、排球、羽毛球等各项系部联赛或班级联赛、教职工的各项文体活动等。

    二.管理措施

    1.加强学习和提高体育教学部领导班子的重视程度,提高法制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

    2.学校各职能部门(体育教学部、团委、后勤处,卫生所,保卫处,班主任等)应保持沟通。

    3.每次活动前制定活动计划和安全管理方案、应急预案等,落实专人负责和具体管理人员以及车辆安排等。

    4.活动前、活动中对活动涉及的场所和设备器材(如学校建筑,专用设备,体育器材,场馆设备)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及时得到修理。

    5.活动前利用广播,网站,班会等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的宣传,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6.在室外教学活动中,各组织机构应了解并注意少数患有先天性,后天性或特殊体质学生的身体情况,注意运动项目,运动量和天气对身体的影响,加强保护措施。

    7.在其校外社会教育实践活动中,带队老师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按学校制定的纪律和要求教育学生,并带领好学生进行活动。

    8.每次活动中卫生员应配备必要的药品,随队活动。

    9.活动之后做好书面记录,整理相关资料。

    湖南工程学院体育教学部

    2017年2月27日